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圖書館出版中心出版委員會設置要點

中華民國103年5月27日本校圖書館館務會議通過
中華民國103年6月4日本校行政主管會報修正通過
中華民國103年9月3日本校學術主管會報通過
中華民國107年8月3日本校出版委員會修正通過
中華民國108年3月25日本校出版委員會修正通過
中華民國108年9月18日本校學術主管會報通過

一、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圖書館出版中心(以下簡稱本中心)為鼓勵學術出版、確保出版品質、謀求本中心永續經營,特設置「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圖書館出版中心出版委員會」(以下簡稱本委員會)。

二、委員會職掌

(一) 訂定本中心出版及營運方針。
(二) 訂定本中心相關作業辦法及規章。
(三) 推薦各學門編輯委員會召集人人選三至五名。
(四) 其他有關本中心各項學術出版事宜。

三、委員會組織

(一) 本委員會置委員九至十三人,館長為當然委員,其餘委員由館長薦請校長遴聘校內外學者專家擔任之。委員任期為兩年,任期屆滿可連任。
(二) 副校長為本委員會召集人,館長為執行秘書。

四、本委員會每學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,委員會所需工作人員由本中心人員兼任。

五、本要點經學術主管會報通過,陳請校長核定後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

Go to Top